健全体系建设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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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兴岭 刘秀鸿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作出部署,明确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改革举措。这既是因为人口问题是我国未来较长时期面临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更是因为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要议题。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决定》提出“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人口是社会运行的基础,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变量。当前,人口发展已进入深度转型期,突出表现为少子化、老龄化,其主要原因在于人口出生率下降。因此,要树立“大人口观”和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观念,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建设想生、敢生、能生的生育友好型社会。

完善生育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水平,扩大覆盖范围,与生育保险协同推进,形成广泛覆盖、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哺乳假法规和管理办法,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创造育儿友好的就业环境;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加大个税抵扣力度,逐步提高抵扣的照护婴幼儿年龄和提高抵扣比例,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政策配套衔接;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以良好的政策环境全方位建立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进程,黑龙江要以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为重点,结合省情实际,系统谋划、科学决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针对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进一步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结合我省农村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完善现有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的运行保障机制;对失能、残障、孤寡人群养老问题,加强照护网络建设,健全服务标准和综合监管,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和延伸服务的数量种类,将机构内助餐、助浴和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的老人家庭;进一步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相关补贴制度;面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完善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支撑体系,发挥我省中医药康养的特色优势,提升医养结合实效;发展养老产业,找准我省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着力打造“夏季养老在龙江”的旅居康养品牌,开发大湿地、大湖泊、大森林生态康养,开发黑土优品和药食同源系列养生产品,打造老年产品产业链;对低龄老人的就业需求,要适当优化对老年人就业的限制,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强化保障机制。

促进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决定》提出“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人口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存在密切联系。要坚持把稳住人口作为稳边固边、兴边富民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

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完善中心城市与边境县域对口帮扶机制;在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注重壮大发展新动能,让新农村、新产业、新模式吸引更多青年人返乡创业就业,打造美丽乡村,营造适宜青年发展的环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提升沿边城市、县城和小城镇产业承载能力和人口聚集能力,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全力推进新时代沿边开放开发,推动边境地区和谐稳定、繁荣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