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通运游览车酿4死车祸 公路局最新裁罚出炉

国道3号云林县斗六段21日游览车与自小客车碰撞造成4人死亡,云林地方法院认为陈姓游览车驾驶(左二)犯罪嫌疑重大,决定裁定羁押。(张朝欣摄)

昨(21)日国道3号发生游览车撞自小客酿4死的重大死亡车祸,公路局台北市区监理所今日上午至游览车公司查核,认为该公司实无法规避未善尽管理驾驶人之责,因此掣单举发最高金额9万元整并吊扣事故车辆牌照3个月。

公路局表示,昨日上午9时49分发生健全通运有限公司KAB-0899号游览车与小客车碰撞事故,公路局台北市区监理所今日上午至健全通运查核,经查,虽然该公司有每月自主检查,公司内车辆与驾驶员资格皆符合规定,但未能提供佐证资料,以证实有将事故陈姓驾驶员超速驾驶违规行为列为高风险辅导关怀对象并加强教育训练与辅导,因此21日的不幸重大交通事故,该公司实无法规避未善尽管理驾驶人之责,台北市监理所将依违反《公路法》第77条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9条未善尽管理责任,掣单举发最高金额9万元整并吊扣事故车辆牌照3个月,未来依警方判定肇事责任调整该公司评鉴等第为「不列等」,10月份每周实地至业者营业处所查核,后续再视改善成效逐步调整为每月实地查核。

公路局表示,另台北市区监理所将配合运安会事故调查,如发现该公司其他违失,将依规定再处罚。目前国道公路警察局正依法调查厘清责任归属,该陈姓驾驶人若遭开单,将吊销驾照,且3年内不得再考领。

今年6月30日后已加强处罚职业驾驶人的高速公路超速违规行为,若发生在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速限或低于规定之最低速限、未保持安全距离、未依规定变换车道」等违规行为,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规定,普通驾驶人记2点,职业驾驶人驾驶营业车辆则另加记违规点数1点为3点,1年内记满12点即吊扣驾照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