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疫情冲击 竹县建照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新竹县长杨文科近日接获许多建筑业者反映,疫情造成砂石、钢铁、模板、磁砖、电梯、空调及消防等机电设备供应链减产或无法进口,使工程断料、缺工,也衍生建照失效等后续问题,指示相关单位协助产业度过疫情难关。

初步统计,今年至4月27日核发建照207件、杂项执照6件。而2019年核发建照786件、杂项执照25件;2018年核发建照678件、杂项执照29件。即日起增加建筑期限后,可望纾解产业或民众受疫情的影响及冲击。

新竹县工务处处长林鹤斯表示,建筑法第53条规定,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于发给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时,应依照建筑期限基准之规定,核定其建筑期限。另依据新竹县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24条第2项规定,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之建筑期限如因构造特殊、施工困难、工程巨大或情形特殊显有增加日数之必要者,得视实际需要酌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