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警察入校園調查 須有校方人員陪同
台中市某国小发生师生冲突,教师报警让警察带走学生,引发争议。教育部今天表示,基于尊重校园自治,警察进入校园调查,应有校方人员陪同。
台中市某国小学生拿乐乐球棒打教师,教师事后报警,警察入校带走学生,引发争议。教育团体呼吁全面检讨校园安全通报机制,订定明确且可操作的处理流程。
教育部今天晚间以文字回应中央社,目前已透过「维护校园安全实施要点」、「校园安全防护注意事项」规定,要求各级学校与辖区警察分局签订「维护校园安全支援约定书」,共同维护安心就学的环境。
警察进入校园的SOP(标准作业流程)是依照内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规定,未经校方同意不能入校;如要侦办校园内刑事案件,进入校园前须知会校方联系窗口(主任秘书或学务主任以上层级),取得校方同意后才能入校,且要有校方人员陪同。
至于师生冲突的建议处理流程,教育部指出,如果管教无效或学生明显不服管教,妨害现场教学活动,教师可请求学务处、辅导室派员协助,将学生带离现场,安排到图书馆、辅导室或其他适当的场所。
带离现场的好处,在于协助学生转换情境、宣泄压力。学校也可请家长(法定代理人或实际照顾者)到校,协助辅导和管教。
教育部近年推动「校园正向管教计划」,补助各县市成立辅导团,并定期举办教师研习,期盼建立友善、温馨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