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驻港部队「人数约1万」 港府必要时可向中央求助

解放军驻港部队军演。(图/翻摄自中国军网

记者马叔安综合报导

针对近来香港发生的一系列警民冲突,解放军驻港部队是否介入引发关注,《环球时报》15日报导,该支部队的人数大约在10000人左右,根据相关法规港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香港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驻港部队则于任务完成后即返回驻地

报导指出,香港驻军的确切人数究竟有多少,一直未正式公开,不过,美国纽约时报》7月份的一篇报导称,外界估计驻港部队的人数在6000至1万之间,此外,美媒文章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管理着香港的19处军事用地,其中包括12个军营

▲解放军驻港部队军演。(图/翻摄自中国军网)

环时》的报导引用之前阅兵直播画面以及公开报导,驻港部队陆军装备了92B型轮式步兵战车、07型轮式装甲指挥车、轮式装甲抢修车东风猛士侦察车特种摩托车车辆轻武器则包括95枪族、多型冲锋枪狙击步枪、反器材步枪及榴弹发射器火箭筒等;此外,还装备了「红旗-6」弹炮结合防空系统防化侦察车、防化化验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十四条规定,《基本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大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内发生港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大陆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根据上述法条,如果香港进入极端紧急状态,香港驻军能参与维持社会治安的任务。此外,根据《驻军法》,解放军驻港部队承担的防务职责包括「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以及「担负防卫勤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