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仕堡案 新壽前董座吳東進1億元交保

新光人寿前董事长吴东进(左)涉证券交易法、保险法特别背信罪,新北地检署昨令一亿元交保,他走出新北检时看到大批媒体,一度走回法警室。记者杜建重/摄影

同案被约谈者,新光人寿前总经理蔡雄继二百万元交保;新寿副总卢骐尧、张良梓、林伟杰分别二百、一百、一百万元交保;负责经营新板杰仕堡的杰仕堡商旅负责人吕炳贤一百万元交保。

检调调查,吴东进等人超出合约范围,牺牲公司利益,替具有利害人关系且预备进驻的关系企业,如JX健身俱乐部、玺悦产后护理之家,变更设计追加装修预算或添购营运所需设备;另外,提供原本委托杰仕堡商旅经营的乐龄宅房间,供新光集团证券、银行、医院、保全等关系企业无偿使用;连杰仕堡商旅住客仅数万元的早餐费用都向新寿请领,严重破坏公司治理界线。

全案由驻金管会企业犯罪专组检察官李秉锜指挥侦办。检方说明涉嫌犯罪事实,二○一九年吴等人经董事会讨论出租杰仕堡B栋大楼二楼给杰仕堡健身公司十年、租金一亿四十四万元,吴利用自己主席及杰仕堡健身实质负责人双重身分,未因利害关系而回避讨论通过出租案,又在董事会不知情下,为杰仕堡健身追加廿三次工程施作,金额一亿二二六九万元,超过可收租金,使新寿受损害。

同年新寿出租杰仕堡A栋大楼六至八楼给开设玺悦产后护理之家的新禧悦公司时,未揭露为关系人交易,擅自为新禧悦支出装设锅炉系统等设备,使新寿损失二五○八万元。

二○一九至二○二二年,新寿委托杰仕堡商旅代为经营管理杰仕堡B栋大楼经营银发乐龄宅,并出租C栋大楼全栋给杰仕堡商旅经营旅馆,却无偿提供九三八房次的免费房间,供新光集团关系企业使用,使新寿短收租金三三七万余元。

二○二○至二○二二年,吴等人明知杰仕堡B栋大楼早餐由杰仕堡商旅提供,仅供乐龄宅住户食用,却任由杰仕堡C栋大楼商旅旅客食用后,向新寿请领食材费用,为杰仕堡商旅每月溢取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食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