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大陆资助 台湾人民共产党主席裁定境管
台湾人民共产党曾在台南新营天后宫旧址挂五星旗,被认定为违建遭拆除。(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人民共产党党主席林德旺遭检方起诉,接受大陆官员资助在台从事宣扬中共政治立场、并指派党员郑建炘参选北市议员,并以发放「走路工」及陆制新冠肺炎试剂贿选;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林及郑涉犯违反反渗透法等罪,裁定11月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至2024年7月4日。可抗告。
检方指控,林、郑2人为台湾人民共产党党员,为目前我国唯一使用「共产党」名义在台合法登记活动的政党,但2人竟为求大陆官方资助经商,在我国宣传共产党理念,长年指受大陆国台办官员指示、资助,在活动中高举五星旗、举办中共国庆活动、回报我国选举状况,并接受陆方指示参选,渗透期间长达10余年,加上2人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向法院具体求处重刑。
台北地院认定林及郑涉犯违反反渗透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罪,且嫌疑重大。2人在侦查中均否认犯行,但林在大陆地区经商近30年,有设立公司,也有在上海投资等语,郑受林资助1万美元参选,并传送给大陆地区人士进行宣传,以便日后前往大陆地区做生意等语,2人与大陆地区之人事物间存在紧密联结,于必要状况下均具有受大陆地区当局资助,而长期滞留海外之能力,客观上非无逃避本案刑事责任而潜逃至大陆地区之可能,裁定2人在11月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