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者留全屍 新北殘肢單獨焚化7月上路

新北市立殡仪馆。图/报系资料照

桃园市修订「公立殡葬设施使用收费标准」条文,可单独协助残肢火化,新北市已在今年5月市政会议通过「新北市公立殡仪馆设施及服务收费标准」,新增残肢火化项目,同样一次1000元,若是截肢日起算7天内免费,并采单独焚化后,送还当事人自行保存。新北市民政局表示,修正后收费标准将于7月刊登政府公报后实施。

目前仅高雄提供残肢火化服务,全台不同调,去年就传出台中有民众受伤截肢,却无法先行火化保存,忧虑死后无法留全尸。

去年新北市多名议员争取纳入,民政局在今年5月15日在市政会议通过「新北市公立殡仪馆设施及服务收费标准」修正,将遗体火化项目修正为火化费,收费项目分为「遗体火化」及「残肢火化」,遗体火化费一具2000元、残肢火化一次1000元。

新北市殡葬处长陈健民表示,「残肢火化」项目仅限经检附医疗院所开立残肢相关证明的个人申请,与医疗院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有别,将协助截肢先行火化,采单独火化,事后送还保存,等待其日后亡故火化后一并保存,让身后事完整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