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发债 准二年内总括申请

据银行局统计,2020年共有十家金控申请发债共16件,发行金额1,455亿元;2021年则有五家控,有5件发债案,金额共442亿元;今年至目前为止也是有五家金控申请六件发债案,金额共336亿元,其中只有一件涉股权,金额有50亿元。

涉及股权的金控公司债,就必须向证期局申请,再由证期局洽银行局意见,且不在此次放行范围。若金控要发外币公司债,此次明订除了向金管会申请外,亦要依相关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

金控发债主要用在增资子公司、调度资金或转投资等,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过去金控要发现金股利时,可能发行商业本票筹资,这次放宽可总括申报一个发债量,在二年内分次发行,未来可让金控视市场及利率情况,决定最佳发债时机,且可在发放现金股利时,灵活决定要发债还是以商业本票支应。

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银行发债可用作放款来源等资金运用,且发长天期次顺位债券亦可强化银行资本适足率,因此银行自2001年发债就已采总括申报、分次或循环运用,但金控目前发债仍是逐次申报,且当次用完,2021年有金控建议比照银行,让金控发债亦采总括申报、分次发行。

林志吉表示,将修正及预告「金融控股公司发行公司债办法」,允许金控公司发行普通公司债及未涉股权的公司债,是单一窗口向银行局申请即可,12个营业日若银行局没有意见,就核准,金控取得发债额度后,这次亦放行二年内执行即可,不用再逐次申请发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