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利多!金管会准金控发债采二年内总括申请
据银行局统计,2020年共有10家金控申请发债共16件,发行金额1,455亿元,2021年则有5家控,有5件发债案,金额共442亿元,今年至目前为止也是有5家金控申请6件发债案,金额共336亿元,其中只有一件涉股权,金额有50亿元。
金控发债主要用在增资子公司、发现金股利或转投资等,这次放宽可总括申报一个发债量,在二年内分次发行,即可让金控视市场及利率情况,决定最佳发债时机,且可在发放现金股利时,用发债支应。
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银行发债可作为放款等资金运用,且发长天期次顺位债券亦可强化资本适足率,因此银行自2001年发债就已采总括申报、分次或循环运用,但金控目前发债仍是逐次申报,且当次用完,2021年有金控建议比照银行,让金控发债亦采总括申报、分次发行。
林志吉表示,将修正及预告「金融控股公司发行公司债办法」,允许金控公司发行普通公司债及未涉股权的公司债,是单一窗口向银行局申请即可,12个营业日若银行局没有意见,就核准,金控取得发债额度后,这次亦放行二年内执行即可,不用再逐次申请发债。
修正条文将预告60天,搜集意见后再公布确定条文,估计最快9月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