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三角恋愈演愈烈 中信两大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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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台新金并新光金比较

台新金控、新光金控11日宣布「新新并」提高聘金,并对抢亲的中信金提出诸多质疑,中信金总经理高丽雪12日发布二大强调,分别是:一、公开收购目标51%后的价格会一样,不会有第二次公开收购低价收购问题;二、金控帐上现金太多没有效率,要等实际需要现金,像发放股利、启动收购时,再准备好现金才是正确的资金运用方式。

对于此案,市场持续多人提出质疑,包括台新金采用特别股方式等于是向股东借钱,且利息还低于定存,已不是「类定存」而是「类借款」,是否突显其现金不足?以及台新金做了尽职调查,但第一次出价却比中信金少出500亿,第二次出价才拉高至与没做尽职调查的中信金接近,首次出价恐有贱卖之虞。

高丽雪指出,中信金若没钱,主管机关是不会通过的,金管会对资本、双重杠杆比的要求都很严格,法规规定双重杠杆比率是在125%上限内,目前举债空间是足够的;当初提出收购1股新光金普通股换发中信金普通股0.3132股及现金约4.09元,现金收购价有计算过,借款额度也都有谈好。一般金控帐上现金不会留太多,中信金是有能力支应,到时会将370亿元准备好,这才是正确的资金运用。至于同业质疑中信金控帐上现金只有2.8亿元,明显不足,则是严重误解。中信金强调,不仅现金充足,资本健全度亦有完整的规画与准备,这次公开收购资金筹措计划,已送交主管机关审核。

关于公司治理议题,中信金表示,接受主管机关监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办理,反观同业,新光金大股东具名控告台新金董事长吴东亮,涉及违反金金分离,及金控法第45条所订的利害关系人交易,有利益冲突问题。

另中信金也发布声明表示,最高法院11日已就台湾人寿保险公司购置亚洲广场二楼相关案件,判决无罪确定,经一、二审法院均判决无罪,现最高法院驳回检察官上诉,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