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地最大丑闻,又反转了?

这几天,邯郸杀人案成全民焦点,引发群情激愤。

一度传出各种耸人听闻的案情细节,后都被一一辟谣。

不过,愤怒并未因此消减。

「重判 」「 死刑」「取消刑责年龄」的呼声相当高 。

类似很多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也被重提。

「零容忍」几乎成了全网共识。

但,值得注意的是,种种讨论中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以及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今天,我们不妨展开聊一聊——

近两年,每次看到未成年犯罪话题,鱼叔总会想起一部韩剧——

《少年法庭》。

这部剧的开头让我至今印象深刻。

一名8岁男孩,惨遭杀害抛尸。

而年仅13岁的少年,满脸鲜血,手里还握着分尸用的斧头。

本以为是影视剧的艺术夸张手法。

没想到,现实却比剧中更残忍。

邯郸杀人案当中,三名少年犯 不仅 长期 霸凌受害 者,最 终 将其 残 忍杀害。

而且是有预谋的凶杀,提前挖好了埋尸的土坑。

还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冷静否认……

这三名初中生的残忍程度, 远超出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的认知。

也因此,几乎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程度。

不过,网络上也夹杂着不少偏离事实、以讹传讹的观点。

很多人都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犯罪者的免死金牌。

实际上, 真正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力度的是刑法。

判决也是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不会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一定不重判。

如《少年法庭》中的女法官, 就一直致力于 让残忍的 罪犯 得到最 严苛 的惩罚。

而我国最高检的白皮书显示,2017至2019年间,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效判决中,无期徒刑147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49人。

2 0 13年,14岁的警校生扈强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持刀先后捅向两名同学。

犯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7年。

之后,检察院发现,扈强对判决结果早有预料。

案发前几天,他向老师询问过未成年杀人的法律问题。

被捕后,他主动表示自己很清楚量刑结果,直言「我想弄死他,我才十四岁,杀人不必偿命。」

后考虑到其主观恶意强、对社会威胁性大、可改造性差,且死者亲属强烈要求对其从重处罚,法院最终改判无期徒刑。

法律规定是 动态的,会随犯罪态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和修正。

前几年出现了多起未成年主导的恶性案件。

2015年,湖南3个男孩联手杀害一名女老师。

年龄最大的13岁,最小的不满12岁, 均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意欲性侵10岁女童,遭拒后将其杀害,抛尸灌木丛。

也因为未满14周岁,不负刑责。

基于未成年人罪犯的低龄化态势,2020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订案(十一)》中,有条件地将刑责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

而现在,回到邯郸杀人案,最新通报表明,案件已进入了刑事程序,这或成刑事年龄下调后追诉首案。

人们都在关心,最终到底会如何判呢?

有律师解读了可能的走向。

涉嫌故意杀人罪,年龄在12周岁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监护人父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过,也有人认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也很大。

因为,对涉罪的未成年人,法院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状况等因素,采取慎捕慎诉、从轻处理等一些特殊的司法原则。

自然,这无法满足当下激进的呼声。

很多人极力主张彻底取消年龄限制,判他们死刑。

但实际上,这一点是没有讨论余地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于是,不少人又开始呼唤「私刑」。

连带一部老电影里的片段也翻红了。

改编自真实事件的《巴赫迈尔案一一没有时间流泪》中,绝望的母亲玛丽安,当庭面对强奸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

法律无法带给她慰藉。

于是玛丽安走上法庭,朝被告席连开八枪。

显然,这样的结果符合朴素的善恶观。

很多人都相信,杀死罪犯才能产生更强的震慑作用。

不过,这其实又是一个误区。

目前,不少研究表明,重罚、死刑无法降低犯罪率。

有人对比了美国有死刑的 州与无死刑的州发生谋杀案件的数据。

发现反而是没有死刑的州谋杀率下降更快。

相反,死刑的结局不可逆,无法承受错判、误判的风险。

1996年,内蒙古发生的「4·9毛纺厂女尸案」。

年仅17岁的呼格吉勒图 发现一具衣衫不整的女尸后,热心报警,却被诬为强奸犯、杀人犯,并在短时间内被枪决。

9年后,真凶浮现; 18年后,重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但一切都太晚了,赔偿、追责都无法弥补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

2005年,山东临沭一名高一女生在校园内被谋杀、辱尸。

16岁的张志超被屈打成招,以强奸杀人罪被捕,被判处无期徒刑。

直到15年后再审,宣判无罪,他才沉冤得雪 。

一个未来可期的少年,被生生偷走15年,他的遭遇让无数人唏嘘。

但试想,如果没有未成年身份作保护,他可能会是又一个「呼格吉勒图」。

此外,即使抛开冤案的假想,「一命抵一命」真的是公平的体现吗?

要知道,相对于已形成稳定人格的成年人,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通常是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大量未成年涉罪案件都有相似的标签 :贫困家庭、落后地区、留守儿童群体、外来务工家庭、家暴、酗酒等问题家庭……

西安未央区检察院曾做过一项调查,两年期间逮捕的12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88%的涉罪未成年人来自问题家庭。

臭名昭著的「扈强案」中,扈强的父母存在很大教育问题。

母亲严重溺爱,得知儿子杀人后还隐瞒事实,以带孩子游泳为由拖延报案时间。

父亲则有严重暴力倾向,曾经把儿子打到了马路中间。

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扈强符合品行障碍的诊断。

犯下弑师案的3名湖南男孩,2名是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还有一名其父母都在监狱服刑。

大连女童被害案中,很多调查也提到,蔡某的父母文化水平低,对儿子很是溺爱,疏于管教……

韩剧《想见你父母》,就从父母的角度重新审视了少年犯问题。

剧中提到,孩子们心中的善恶观和社会逻辑,往往都是继承于大人们。

很多涉罪未成年人并非人们口中天生的恶魔,而是教育不力的恶果。

如果只想着除掉眼前的「恶童」,不去追问他们之所以为「恶童」的原因。

无益于从根源上改善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反而是在纵容滋生恶意的环境。

一般而言,对未成年人 的定罪,秉持感化、教育、挽救的原则。

未满刑责年龄的加害人,不负担刑事责任,仅由监护人依法管教,必要时被特殊机构收容教养。

达到刑责年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也享有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很多网友执着于死刑,其实也是因为,对其他改造方式不了解、不信任。

去年曝出的湖北杀害4岁女童的男孩,就因为不满12周岁,被送至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治,时间仅6个月。

当地公安机关表示,「这已经是规定期 限里最长的了。」

而且,确如很多人所担心的,存在不少少年犯被释放后重犯的情况。

2010年广西的韦某掐死一个男孩,因作案时不满14岁不负刑责。

一年后,又因持刀伤害女孩被判刑6年。

2015年,他被减刑提前释放,一出狱又临时起意奸杀了一名11岁女童。

很多人觉得,正是因为一开始就没有严判才造成更多的恶果。

但律师分析,韦某再犯、累犯主要有三个深层社会原因:

一是作为留守儿童受到的照料和教育不足。

二是刑责年龄门槛过高。

三是缺乏相应的强制收容教育、极端偏差行为矫正等制度安排。

这一案件除了推动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下调外,也引发了对矫治教育的反思。

2020年刑法修正案完善了专门矫治教育适用程序。

针对不满刑责年龄的未成年罪犯,主张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分级施行专门教育,包括心理辅导、社会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手段。

借鉴了国外的社区矫正,重在通过保护、帮助,引导人们重新确立价值观,根绝重新犯罪的可能。

被追究刑责的未成年人,面临更严厉的惩罚力度和更封闭的管理环境。

美国纪录片《少年犯》揭示了印第安纳州一所青少年监狱内的情况。

少年犯在狱中接受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做义务劳动。

表现良好的,会获得减刑,有提前出狱的机会。

如果犯一点错,哪怕出于无意,都可能会被延长监禁时间,或者被投入成人监狱。

这并非共情罪犯,反而是为更多潜在的受害者考虑。

《我们与恶的距离》有条热评,「我们与恶的距离,就在于是声讨恶人,还是声讨恶。」

报复性正义企图用刑罚抵消恶行。

但就像 律师张荆说的,留下的情感创伤,以及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的敌意、恐惧和怨恨,都不会因法槌的落下而消失。

除了死刑,我们本可以探索更多元的司法实践。

比如,有很多网友呼吁,家长也应该判刑。

美国已经有了类似的司法实践。

2021年,密歇根州牛津高中发生一起校园枪击案。

15岁男生开枪杀了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而他的父母在预知儿子精神出现问题、可能杀人的情况下,没有介入,间接导致惨剧发生。

被判过失杀人罪成立,或将面临15年的有期徒刑。

自然, 没有一种方法能一劳永逸。

社会纷杂混乱,人性变幻莫测。

任何一种司法实践,都可能存在限制,深陷利益冲突。

究竟如何最大程度上兼顾受害方的感受和加害方的处境,权衡法治和人情。

恐怕只能穿梭于无数个案,不断修修补补,探索出一条相对宽敞、明亮的道路。

正像《与恶》当中所说的:

比起「统统杀光」更有意义的是,怎样避免下一个罪犯出现。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