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野保决策少有保育团体参与 民团吁扩大征询各方意见

图为保育类观雾山椒鱼。(游崇玮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许多学者及野生动物相关行业专家认为「野生动物保育法」中诸多法条已过时,民团指出,保育法规的修订罕有民间保育团体参与,呼吁农委会应让真正的专业参与专业决策。农委会主委陈吉仲对此回应,乐意邀请野保团体参与「野保法」修法及所有野保的政策。

日前3月3日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由台湾爬行类动物保育协会发起针对「野保法」修法的联合声明指出,台湾的野生动物因为过于陈旧的法规无法得到保障,主管单位在各式会议中也长期忽视专业团体及个人的参与,保育本就是与时间赛跑,却因上述原因错失许多保育良机。

该声明指出,全面通盘检讨并修整野保法中不合时宜之法条是必要工作,有别于学术研究单位,民间野保团体长年深入在地协助保育工作,例如与当地民众沟通、进行科学研究、救伤野放等等,但近年野保相关决策或法规修订却罕有民间保育团体受邀参加,甚至连该领域学者也不得其门而入,错失了相当多的机会,更甚者对生态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表示,早在1989年就公布、并经数次修法的「野保法」,目的在于约束及管理人类的行为以保育野生动物,并维护物种多样性及自然生态的平衡。后续将陆续邀请相关团体及学者专家进行座谈,共同找出问题处理的方向来帮助保育工作能做得更好。

保育团体说,肯定林务局与陈吉仲主委的回应,但野生动物保育亦涉及多项专业及利害关系,农委会主委及各级长官,除需积极推动「野保法」修法,应将生态相关议题与工作回归野保专业,希望将来可以会同各领域相关专业的专家及团体,一起将野保法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