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团体吁禁捕巨口鲨 鲨鱼博士:绝不在「亟需保育」名单内

渔船花莲外海捕获罕见巨口鲨。(图/记者兆麟翻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日前发「不要让物种灭绝.保护巨口鲨刻不容缓」研究报告,吁渔业署、海委会将巨口鲨列为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被称台湾鲨鱼博士徐华逊认为错误的保育呼吁无法保护巨口鲨,不完全同意动社说法。

徐华逊表示,研究报告重点摘要1指出巨口鲨黄昏到黎明活动范围都在12-25米深地方是错误的,2013至2015年巨口鲨渔获调查资料发现捕获深度多在40-140米(这是在网具设置的范围内实际上活动范围应该更广),巨口鲨活动范围在5-1500米,甚至可能更深。

徐华逊指出,重点摘要3指出台湾捕捞巨口鲨为「专捕」非「混获」,错误的原因是,「巨口鲨自始至终都是混获。」台湾巨口鲨全是被花莲大目流刺网船所捕获,从花莲刺网渔业的年产量产值,以及巨口鲨年产量产值看,巨口鲨占比例极低,显然不会因此「专捕」。

▲徐华逊强调,对巨口鲨来说,设置禁渔期或划设保护区是不太有意义。(图/记者王兆麟翻摄)

徐华逊认为,从巨口鲨每年被捕获数量,跟每年每艘船捕获数量看, 实在看不出来巨口鲨数量有上升或下降的趋势,所以必须持续监控。而台湾软骨鱼(鲨鱼及𫚉鳐)在IUCN等级VU以上(VU易危、EN濒危、CR极度濒 危)的有好几种,有些更是被长期大量渔获的物种,不是说巨口鲨不能被关注,但绝不在「亟需保育」名单内。

徐华逊提到,动社建议巨口鲨保护措施是比照鲸鲨,渔业误捕不论死活皆放回海中,这完全不同意,因为巨口鲨跟鲸鲨情况不同,鲸鲨多是误入定置网所获,全是活体放流。巨口鲨被刺网捕获则多已死亡,若贸然禁捕,巨口鲨被误捕照样死亡,放回海里失去一个珍贵研究样本,若渔民通报,连渔获资讯都失去,粗糙的禁捕规定到底谁有好处?

徐华逊强调,对巨口鲨来说,设置禁渔期或划设保护区是不太有意义的,从目前资料,巨口鲨季节性跟洄游路线大致跟曼波鱼重叠,现阶段尚不可能禁止大目流刺网作业或禁捕曼波鱼。建议混获上岸的样本持续搜集资料,但每年可以补助数尾标识放流计划,以5尾来说,奖励补贴渔船协助放流以每尾20万来计算,加上卫星标签人力资源等,整个计划经费大约在300万以内,每2至3年可以检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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