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预告禁止捕捞大白鲨、象鲛及巨口鲨

农委会为维护我国沿近海大白鲨、象鲛及巨口鲨等物种资源的永续,预定7月16日刊登行政院公报预告修正「大白鲨象鲛及巨口鲨渔获管制措施」,禁止捕捞大白鲨、象鲛及巨口鲨物种,意外捕获时不论其尚存活或已死亡,应立即放回海中,并于返港时主动通报渔获资讯

农委会指出,大白鲨、象鲛及巨口鲨为全世界关注的大型软骨鱼类,为掌握物种的资源动态,农委会从2013年3月5日公告这项管制措施,实施捕获通报及科学采样制度,迄今共计通报捕获大白鲨32尾、象鲛0尾及巨口鲨138尾。

为进一步了解渔船捕获上述三物种情况渔业署指出,今年2月15日修正管制措施,增列观察员随船进行科学观察作业规定,派遣观察员于曾捕获巨口鲨的渔船出海进行科学观察,具体了解渔船捕捞巨口鲨的作业渔法、巨口鲨入网上甲板前活存状况等资讯。

渔业署表示,为保护海洋生态生物多样性,维护健康有生产力海洋渔业生态环境,农委会已分别在2008年及2018年公告禁止捕捞大型软骨鱼类鲸鲨鬼蝠𫚉。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目前已将大白鲨及象鲛的保育等级分别列为「易危」及「濒危」,而巨口鲨虽于2018年11月经评估仍列为「无危」,但IUCN更具体建议台湾应强制规范释放意外捕获的巨口鲨,并在每年四到八月订定禁渔期。经分析国内渔获通报纪录,巨口鲨绝大多数于四到八月捕获,与IUCN建议之禁渔期相同。

渔业署表示,考量巨口鲨并非我国渔船主要经济渔获对象,且该物种体型乃是全世界关注、仅次于鲸鲨及象鲛的第三大鲨鱼;禁捕巨口鲨能确保该等物种存续免于受捕捞威胁,并保存海洋的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