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又见巨口鲨 环团吁列禁捕

花莲籍「鑫升宝36」渔船6日清晨捕获一尾已死的巨口鲨,返港后主动向岸巡队通报,经采样后,将鱼体交由船主拍卖利用。(第一二岸巡队提供)

弗氏海豚疑似遭大浪打上岸,退潮时被民众发现。(许家宁翻摄)

深海谜团物种「巨口鲨」又现身花莲外海!花莲籍渔船6日再度捕获一只3.5公尺、重612公斤的罕见鲨类,因巨口鲨列属稀有鱼种但非保育类,完成采样后仍贩售至海产店,环团疾呼「只通报不禁捕!」让保育形同虚设,吁政府应尽快列为禁捕名单。

花莲港安检所昨早接获渔民通报捕获一只巨口鲨,据报发现时已经死亡,渔民将鲨鱼缓缓从渔船上吊起,交由渔政机关丈量纪录,确认是多在深海区域活动,迄今仍保有古代鲨鱼原始形态的巨口鲨,目前全球采获纪录仅约百尾,既神秘又稀少。

属稀有鱼种 通报才可贩售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会执行长张卉君说,巨口鲨成鱼体长可至4至6公尺、最重达1吨,前年5月间花莲外海也同样捕获一只误闯定置渔场的「已死亡」巨口鲨,大小、重量接近,推测鲨鱼可能跟着黑潮回游鱼类摄食遭捕获,吁将花东海域列为保育重点。

张卉君表示,巨口鲨约40年前才被人发现,目前世界对巨口鲨的生态、数量仍相当陌生,可以确认的是台湾为巨口鲨发现热点,在百笔纪录中多达45笔,建议捕获不管鱼体死活均要送交学术单位,进行完整的生物学研究,并尽快达成禁捕共识。

岸巡指出,巨口鲨在台湾尚非保育类,猎捕并不违法,但已被列为稀有鱼种,渔民捕获需依「巨口鲨渔获管制措施」经通报主管机关后,才可以拍卖贩售,若未通报遭查获,将可依《渔业法》开罚3万元至15万元;至于这只鲨鱼鱼市拍卖价约6万多元。

涨潮遭冲上岸 小海豚搁浅

另外,花莲市北滨公园海滩再传鲸豚搁浅,1只长约110公分的小海豚,疑似涨潮时被大浪冲上岸,岸巡人员赶抵救援,小海豚已气绝死亡,经中华鲸豚协会判定为保育类弗式海豚宝宝,外观无明显伤痕,鱼体相当完整,研判应该出生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