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华涉诈领助理费532万 开庭未到法官怒开拘票

李庆华涉嫌诈领助理费500余万,今开庭未到遭法官开票拘提。(图/翻摄自李庆华粉丝专页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立法委员李庆华涉嫌在立委任内以人头诈领助理费532万元,用来支付前妻赡养费旅费、房贷等私人花费,被新北地检署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等罪起诉。新北地院首度开庭,但李庆华并未现身,由于日前传出李已经失联数月,法官已发出拘票,要求警方将他拘提到案,并订11月26日再度开庭。

检方追查,李庆华涉嫌在2007年到2016担任立委年间,指示殷姓办公室主任使用丈夫王男董姓女助理的丈夫郑男丁姓助理的妻子邱女等3人人头,每月向立法院诈领助理补助款2万多到8万元不等款项,前后共计532万余元。

据了解,李庆华将诈领的助理费用来支付前妻每月高达10万元的赡养费,及个人旅游费、房贷、水电费服务处开销等私人用途,虽李庆华应讯坦言「没有派任何工作给人头助理」但仍否认有诈领助理费,还卸责称「助理都是交由殷姓女主任处理。」

殷姓主任则反驳,「我都是依李庆华的的指示办事的」,且向立法院请款的自聘公费助理遴聘异动表,也都是经李指示填写姓名、酬劳后,再由李本人签名送到立法院。

而王男、郑男与邱女3名人头助理则称,仅提供帐户做为人头,没实际领到任何助理费,且曾受到李庆华指示,从帐户转款给李的前妻支付赡养费,2011年间还曾协助李转帐到旅行社,用来支付李的私人旅费。

检方对比人头助理帐户金流,确认资金流向李庆华的前妻银行,也曾支付李的个人出国旅费,李也曾在助理人事资料表上签名,认定他是知情诈领。李今年4月涉诈领补助款被命5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海后便再未出现, 院方担心他弃保潜逃,已开拘票要求警方将他拘提到案,并改订11月26日下午3时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