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纯网保申设审查会 金管会明订7大规范

金管会因应金融服务数位发展趋势,为推动创新保险商品研发及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已于6月29日修正发布与纯网保申设及经营相关法规,并公告自8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纯网保申设。此次针对审查会设置明定7大规范。

首先,为公平、公正办理纯网保申设案审查,金管会特别设置纯网保审查会,属于任务编组、于审查前成立,并于完成审查事宜且由金管会核准纯网保设立后解散。

其次,审查会任务包括办理纯网保申设案审查、审查纯网保营运模式、保险商品规画及与审查过程或结果相关事项建议。

第三,审查会设置委员9~11人,其中1人担任召集人,由金管会主委指定金管会主管兼任,其余委员由金管会就金管会主管及与申请案相关专门知识、技术或经验学者专家聘兼。

第四,审查委员均为无给职,但非金管会人员可依规定支给出席费、交通费及审查费,名单在金管会作成决定前应予保密。

第五、审查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以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决议同意,并应详实记录开会过程及将审查结果送交金管会。

第六、为避免潜在利益冲突,明定审查委员本人及其相关亲属与纯网保申设案具利害关系者,不得为审查委员。且审查委员本人在接获申设案有关资料时起2年内,不得担任经核准设立的纯网保或其发起人及其关系企业相关职务。

最后,审查委员及参与审查会会议人员,对于申请书件、审查过程、审查结果,应尽保密义务。

金管会表示,将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办理审查,审查期间预计为5个月,审查重点包括申请者财务能力、发起人/负责人/大股东适格性、营运模式可行性、保险商品创新性及风险管理机制妥适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