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股金融事业全数完成签署赤道原则

9家公股金融事业中,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第一银行)于109年12月21日签署赤道原则,为公股银行首例,其后,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10年8月17日完成签署,合作金库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11年3月30日正式签署赤道原则,为国内第1家以金控层级加入赤道原则协会之金融机构,中国输出入银行、彰化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土地银行)及华南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亦分别于111年4月11日、4月22日、5月6日、6月14日及6月15日签署赤道原则,成为赤道原则协会会员银行,本周五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16日签署赤道原则后,完成最后一块拼图,宣示公股金融事业接轨国际迈向环境永续的决心。

公股金融事业于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相关措施方面,除全数签署赤道原则,亦全数订定ESG/CSR(企业社会责任)守则或政策,及设置ESG/CSR委员会,并将于111年9月底前依循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准则完成编制110年永续报告书,揭露公司非财务资讯,让外界了解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各方面作为。此外,土地银行、第一银行及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荣获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评核为110年度「公平待客原则评核排名前25%」殊荣。

公股金融事业亦积极配合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金融行动方案2.0」办理永续发展领域相关投、融资业务,截至111年7月底止,公股金融事业投资绿电及再生能源产业共404件新台币(下同)2412.74亿元;公股银行办理绿电及再生能源产业放款余额为1兆3732.16亿元,全力支持绿色金融政策不遗余力。

追求永续已成为全球共识,财政部赓续督导公股金融机构深化永续治理文化、遵循国际永续规范或倡议、持续创新永续作为,期号召更多金融同业发挥核心价值,共同打造永续金融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