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期货财务负责人屠蕴莹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30日电 根据新疆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0日发布的公告,金石期货有限公司屠蕴莹因多项违规,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调查显示,金石期货有限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未准确识别关联方的问题,且未披露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办公用房租赁等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财务负责人屠蕴莹未在年度报告中签署确认意见,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新疆证监局指出,屠蕴莹作为财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屠蕴莹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并需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屠蕴莹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该措施在复议和诉讼期间仍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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