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为孩子用LINE沟通 夫妻冷战10年!各打50大板准断婚
仅为孩子的事用LINE沟通,夫妻冷战10年,法官各打50大板判准离婚。(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均化名)婚后育有2名子女,但因金钱支出问题常吵架。阿国指控,小萱不仅不分担家用,连孩子们的学费及安亲班费也不分摊,若是小萱有先帮忙支付小额消费,他若没马上还钱,就对他斤斤计较。阿国不满双方已冷战10年,仅在孩子的事情用LINE沟通,因此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小萱脾气非常暴躁,时常歇斯底里,他只能冷处理,但小萱至少离家出走2次,都是他母亲打电话叫小萱回来。小女儿出生后,双方就分床睡,至今已10年,除针对未成年子女的事,会用LINE沟通以外,近7年都无任何互动、对话,彼此关系已十分冷淡。
另外,在2017年曾向小萱提离婚,并向法院声请调解,但是并未成立。但他实在无法继续与小萱同住,直到2023年就带2名未成年子女,一同搬离并在外租屋居住。
小萱辩称,她婚后与公婆同住,有关水电、伙食等基本开销,全都是由公婆支出,这是公婆体恤晚辈赚钱不易及养育孩子艰辛,且在双方婚后行之有年。她办理好市多卡平均月消费2次,都用自己的钱买生活用品及食材供家里使用,小孩的教养照顾,所需服装、文具等,也是她亲自负责,公婆则从旁协助。
婚后阿国虽曾每月给6000元当家用,但近9年前就不再给,因阿国常争执、计较她是否有实际支出家用,当年阿国就提供签帐本,要求她若要请款,必须以签帐本为凭,她记录2张就感到心痛而放弃,是阿国斤斤计较并非是她。
法官认,双方均未能理性沟通,皆有可责之处。因阿国非唯一有责配偶,依宪法法庭112年度宪判字第4号判决意旨,阿国仍得诉请离婚。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请求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未成年子女之权利义务,由双方共同行使、负担,并由阿国担任主要照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