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禁断早餐店老板娘!传LINE「找人暗杀她」毁6年婚 正宫崩溃

吕姓人夫长期到早餐店买早餐,竟日久生情,恋上美艳老板娘...(图/资料照)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吕姓人夫2017年12月在早餐店结识美艳的陈姓老板娘,竟不顾双方各自有家室,与陈女多次发生关系,还互称「老公老婆」、「宝贝」,甚至讨论找人「暗杀」正宫,让元配气得告法院,近日高院判决陈女应赔10万元,不得上诉。

根据判决书,吕男长期到新北市中和区某早餐店买早餐,与陈姓老板娘日渐熟络,竟发展婚外情

妻子控诉,她和丈夫吕男自2011年结婚至今,婚姻关系尚在持续,但陈女2017年起与先生男女朋友自居,还相互承诺与原配偶离婚后,再与对方结婚,甚至在住处多次发生关系,让她精神大受打击,甚至罹患忧郁症,因此求偿精神抚慰金200万元。

对此,陈女否认和吕男发生婚外情或性行为,而且针对通奸部分,原配之前所提证据不足,法院已经判决无罪,所以她没赔偿必要。

不过,法官认为,侵害配偶权行为不以通奸为限,若夫妻任何一方与他人间存有逾越普通朋友行为或不正常往来,而且超过一般通念所能容忍范围,达破坏婚姻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之程度,便已侵犯配偶权。

法官检视2人LINE对话纪录,发现双方互称「老公」、「老婆」,吕男更以「宝贝」、「亲爱的」称呼陈女,未受女方反对。期间,吕男一度问到「先拿个300万来放我这里」、「我离婚,但要一笔赡养费,你会借我吗」、「200 ,给小孩的」。

当时陈女在LINE回应,「你在卖身吗」、「我居然还要用买的」、「不希望我们的关系跟钱有关联,我又不是没人要,还不需要用钱买老公」、「我绝不会用钱买老公」。

两人交往期间,陈女果真跟丈夫办理离婚。吕男也发下毒誓,跟正宫保持「不亲不抱不做爱」,若有违反家破人亡。某日,吕男甚至传LINE给陈女,「妳去找人暗杀她(正宫)啊」、「又不是叫妳杀」,陈女则回道「不要脏了我的手」、「不要脏了我们的心跟未来」。

经由上述种种,法官认定2人已逾越一般正常男女来往情谊,有过从甚密之交往关系,已破坏夫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侵害吕妻配偶权益,达情节重大之程度,去年一审判决陈女应赔偿10万元精神抚慰金确定。双方不服,高院上月19日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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