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妻一刀刺死夫营造嬉闹假象 法医找到「1关键」戳破谎言

刘姓保警遭妻一刀刺死,事后妻子营造嬉闹假象,却被法医戳破谎言。(中时资料库)

高雄市保七总队刘姓警员5月疑似酒后与妻子欧女发生口角,欧女愤怒下以菜刀刺向刘男大腿股动脉,导致血流不止送医不治。事后欧女相当懊悔,强调是误杀,证人也说夫妻两人感情融洽,纯粹是意外,但法官根据鉴识报告,发现欧女杀夫后,又在棉被刺一刀制造误杀假像,但棉被并未遭到刺穿,无法伤到人体,因此依伤害致死罪将欧女重判8年6月。

根据调查,刘姓员警为60年次保七总队员警,与47岁的欧女共同在高雄开设一间热炒店,5月10日当天双方在店内发生口角。当晚刘男先行回家,欧女关店后步行回家,忘记带家门钥匙,还打电话请屋内女儿帮忙开门。

欧女返家后与刘男握手言和,欧女还叫刘男先去洗澡再睡觉,自己则在厨房整理杂物。整理到一半,刘男竟披着棉被跑到厨房和欧女嬉闹,过程中刘男大喊一声「我流血了」,疑似被欧女手上菜刀划伤,大腿股动脉被刺破,血流不止,送医后仍宣告不治。

欧女在检方讯问时强调一切都是意外,根本不知道何时刺到丈夫,证人也强调夫妻俩感情很好,平时鲜少有争执。检方根据刘男伤势研判,若欧女有杀夫意图,应该是朝头、颈部位挥刀,而不是朝四肢刺去,排除欧女有杀人故意,侦结后依伤害致死罪起诉。

但法官根据法医验尸报告发现,欧女表示划伤丈夫时,他身上裹着棉被,刀子却刺穿棉被,但法医发现,棉被饼未遭到刺穿,且与刘男伤口样态不符。受伤部位非可立即致命部位,且仅有单一次刺切伤,难认有杀人犯意,因此依伤害致死罪重判8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