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件:2008年辽宁一桩三人不伦恋引发的伦理悲剧

生病的时候为了让感冒好得更快,在吃药的同时通常都会选择在医院打针或者输液,那么护士则是这一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人,从打针、换针水到拔针,每一个步骤都需要护士亲力亲为,不可有任何差池。可辽阳朝阳某医院一个名叫李辉的病人,却在一名“女护士”为他换液体后不久,竟全身抽搐而亡。

办案人员接到报警立马赶到现场,经过对李辉死因的检查,赫然发现身体内含有被称为毒物之王的物质——氰化物,致死速度仅仅只需要一到两分钟,得知该毒物正是出自于输液瓶时,警方立即对医院进行调查。

警方将监控中的身影与医院中的医护人员进行对比,发现这名“女护士”不仅不是该医院的工作人员,甚至还是一名男性。穿着女护士的服装来换输液瓶,这明显就是一起早有预谋的犯罪。

可据了解,李辉平常性情和蔼,不喜与人争执,并不存在什么纠纷,更别说跟谁有什么仇恨。究竟是谁会对李辉下如此狠手,警方带着这个疑问找上了李辉的妻子郑琳琳,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沿着这条线索找上了郑琳琳的情人葛顺波。

随后经过侦查技术以及人像对比技术,确定犯罪嫌疑人就是葛顺波时,立即将其逮捕归案。身为情人的葛顺波为何会对李辉下如此狠手,这到底是为了寻仇,还是出于泄愤呢?

葛顺波是辽宁朝阳人,出生于1976年,虽然家境贫穷,但恶劣的环境却磨练出了一颗永不服输的心。27岁之前的葛顺波充满了失败,之后当他在喀左县某铸造公司成为一名质检员时,人生这才有了起色,经过一番打拼成为了骨干人员。

也就在这时,2005年葛顺波遇上让自己心动的女孩郑琳琳,眼看着爱情事业双丰收,却在临门一脚被郑母阻拦,以葛顺波是农村身份为由拒绝了两人的婚事。随即又立马将当时在某公司担任科长的李辉介绍给郑琳琳。

母亲的威逼利诱,以及葛顺波因为身份自卑而对两人的关系摇摆不行,无奈之下,郑琳琳只好选择顺从母亲,2005年10月,郑琳琳与李辉两人步入婚姻殿堂。虽然两人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身为丈夫的李辉还是对妻子极尽宠爱,不管郑琳琳提出申某要求,李辉都会满足。

可人有时总是这样,得到的并不会珍惜,反而还会对未得到的心心相念。郑琳琳就是如此,受尽丈夫宠爱的她,心底一直对葛顺波念念不忘。直到2007年2月,因为巧合两人再次碰面之后,心中压抑的情愫瞬间得到释放,从此两人便开始频繁私会。

郑琳琳出轨一事本就不可原谅,可她却还花着丈夫李辉赚的钱作为自己与葛顺波的约会资金,在她看来,葛顺波家境不太好,需要经常往家中寄钱;反正丈夫赚的钱多花起来也不心疼。即便是两人偷情被熟人发现,也是郑琳琳出的2000元封口费。

时间一久,被郑琳琳如此贴心关照的葛顺波萌生了想要与她厮守一生的念头,尤其是当郑琳琳在2008年7月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更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可郑琳琳并不想因此而分手,父母反对是一方面,但其实是自己十分享受着这种一女二夫的刺激。为了打消葛顺波要自己结婚这个念头,郑琳琳漫不经心地说:“只要李辉还在,你觉得我爸妈会让我离婚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虽然郑琳琳只是为了不想理会而随意扯了一个谎言,可这却让葛顺波茅塞顿开:对啊,只要他死了,郑琳琳不可能不会和自己在一起。期待未来一家三口美好生活的葛顺波,对李辉萌生了杀意。

于是在2008年9月20日早上,葛顺波特意在李辉每日上班的必经之路上蹲点,趁机营造成衣服车祸现场,见李辉倒在血泊之中后,葛顺波立马逃之夭夭。

正当葛顺波沉浸在喜悦之中时,却在郑琳琳那里听到李辉遭受车祸,虽然伤及头部导致记忆混乱,但好在没有生命危险时,葛顺波十分慌乱,他知道一旦李辉恢复记忆,自己一定会难逃法网。

如果说之前只是想让李辉与郑琳琳分开从而对李辉产生了杀心,那么此时就是存了李辉必死的决心。2008年9月25日,葛顺波特意准备了毒药、服装等,将自己牢牢包裹住之后,潜入李辉病房,偷天换日将输液管插进了装有毒物的瓶子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葛顺波一计不成,得知李辉挽回了生命之后又再施一计,存在着明确的故意杀人目的,对自己的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有希望的态度,是一起早有预谋的犯罪。再加上也确实造成了被害人生命的终结,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除此之外葛顺波并不存在任何减轻刑罚的情节,犯罪动机恶劣,手段残忍还不知悔改,堂而皇之在医院这种公众场合杀人,给社会带来巨大影响,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得知事情真相的郑琳琳甚至极有可能还会将肚中的孩子流产,毕竟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个犯罪父亲。这场辽宁的一桩三人不伦恋最终还是引发了伦理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