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儿大要避母!2009年广东一桩荒诞的家庭人伦悲剧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类可以克制自己的欲望,保持理性。伦理是维持社会良好运转的共性规则,是人们正常生活所必须遵从的守则。人一旦失去理性违背规则,越过伦理的红线,就会沦为欲望的囚徒,与动物无异。

2010年,2月3日,在广东惠城的马路边,一个中年男人坐在自己破旧的电动车旁,胡乱地用手抹着眼泪,向旁人哭诉:“我是造了什么孽,老婆和儿子搞在一起。我是没脸见人了,不如死了算了。”说完就要往路边的墙上撞,边上的人忙拦着他。

这个正要寻死的男人叫张文,他在广东河源老家和妻子李慧结婚。2000年,张文为谋求出路,带着老婆和儿子来到惠州。但他没有手艺,只会干农活,便只能以卖菜为生。小本生意,收入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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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和李慧都是初中学历,教育程度不高,因此并不重视两个儿子的学习。两个儿子七岁才上学,在老家读完小学后,就被张文带到了大城市。转学后,跟不上学校进度,成绩很差。张文本就觉得学费昂贵,一看两个儿子都不是读书的料,便索性让他们退学,南下打工。

等儿子离开家,张文为了节省开支,将原本租的房子换成了不到30平方米的低矮瓦房,和妻子两人勉强居住,艰难度日。张文和李慧就在这里靠卖菜度过了十年,2009年,大儿子张君突然回家。说自己被厂子辞退了,因为他文化不高,干活又慢,最后只能被时代淘汰。

张文虽然高兴于儿子的归来,但他也发愁儿子的未来。先不说他以后靠什么维持生计,眼下就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张文这破烂的瓦房,如何挤下已经成年,身材高大的张文?李慧提议先让张文打地铺,她和儿子张君在唯一的床上挤一挤,明天再去买张小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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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听着觉得不对,男女有别,22岁的大小伙子怎么能跟母亲睡在一起。李慧却觉得他是穷人规矩多,不过一个晚上,而且张君和张文不亲,并不愿意和父亲睡一起。张文一向奉行男主外,女主内的规矩,很少关心儿子。等到儿子长大,看着面前比他还高一个头的儿子,张文就更不知道如何摆出父亲的架子,与儿子交流了。

张文只能同意妻子的意思,睡在地上,听着妻子和儿子的交谈声,张文很快就睡着了。张君却睡不着,被工厂辞退,他看着眼前繁华的城市,却找不到自己的安身之处。只有回到家,躺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他的心才终于安定。

张文瞧不上儿子这幅依赖母亲,没有出息的样子。只要看到张君在家无所事事,他就要破口大骂,张文受不了父亲的责骂,只好躲到母亲身边,帮她买菜。张文拿张君没办法,只好安慰自己,体谅母亲也算是个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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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个优点慢慢变质了。每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要张文还没回来,张君就赖在他的位置和李慧睡在一起,晚归的张文只能睡在新买的小床上。有时候他想和李慧亲近亲近,李慧就会阻止他,示意他注意旁边一帘之隔的儿子。

这还不算最糟的,张文和李慧虽然也算上是同甘共苦的恩爱夫妻,但也难免会发生争吵。一到这个时候,张君就像个保镖一样站在李慧旁边,瞪着张文,好像眼前的人不是他父亲,而是这个家的外人。

时间长了,张文心中越发苦闷,跟妻子商量让儿子出去住。李慧却觉得他异想天开,家里哪里有给张君租房子的钱。李慧又骂张文残忍,张君是他儿子,没有收入,你让他去哪。张文觉得妻子对儿子太好了,有点溺爱过头,前几天他回家还撞见妻子帮儿子擦背。两人有说有笑得贴得很近,哪里注意到张文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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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还注意到李慧和张君最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李慧的面色也越发红润,整个人似乎注入了新的活力。张文敏锐地察觉到,妻子和儿子之间一定发生了他不知道的事。2月3日,张文在中午偷偷跑回家。还没进门就听见细细碎碎的声音,他怀疑有贼,便从外面拿了把刀摸进去。

比家里闹贼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中午的,李慧抱着张君在床上睡觉,两人穿着单衣,身体像藤蔓一样缠绕在一起,无比亲密。这哪里是对母子啊,这分明就是对鸳鸯!张文气得拿起刀就要砍向躺在他位置上的张君,李慧却被他的动静惊醒,大叫:“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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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看着李慧惊恐的面容,这是他的儿子和妻子啊,他怎么吓得去手。张文颓然的放下刀,离开家。可等他再回来,家中已经空无一人。李慧和张君的大多数东西也不见了,两人这是抛弃张文,私奔去了。张文看着一片狼藉的房子,只觉得荒谬又可笑。

张文本以为李慧和张君没有多少钱,过不了几天就会乖乖回家。但半个月过去了,两人还是没有一点消息。张文慌了,开始向旁人打听消息,找警察报警。一个月后终于找到了李慧和张君,却不料,李慧直接拍了张离婚协议给他,说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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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当然不同意,他已经将近五十岁,从哪还能再找个老婆,他还指望着和妻子一起过完这辈子。李慧没理会张文和好的请求,见他不同意,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场闹剧摧毁了张文的家庭,他是否能成功挽留自己支离破碎的家,我们不得而知,只能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案例回顾:儿大要避母!2009年广东一桩荒诞的家庭人伦悲剧》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