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争议连环爆 陈耀祥推公司治理范畴
镜电视被挖出《镜周刊》社长裴伟担任有给职顾问、及与《镜周刊》人力共用等问题。(本报资料照片)
《镜电视》还未开台就扯出「政变」与内控争议连环爆,昨日成为立法院交通委员会质询焦点,对于立委同声要求撤照、甚至是告发,NCC主委陈耀祥推说属于「公司治理范畴」,认为更换董总不影响公司对NCC的承诺,甚至说「若是撤照反而会引起事情更大」,引发哗然。
镜电视1月19日取得执照,成为10年来首家获准开台的新闻台,但争议接连引爆,先是董事会闪换董事长与总经理,再被挖出《镜周刊》社长裴伟担任有给职顾问、及与《镜周刊》人力共用等问题。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直指还没开台就换掉董总,当初申请执照讲的话「还算数吗?」陈耀祥辩称,发照的行政处分是以公司为主体,时任董事长陈建平提的承诺,也是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那都是「公司的承诺」,近期相关的争议都在公司治理范畴内。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与陈耀祥则直接杠上,表示NCC在今年1月通过审查前就已接获检举信,「镜电视说没有就结案,这是什么调查?」显然是轻轻放过,应该要移送检调,「这是你(陈耀祥)身为公务员的义务」,陈回呛「刑事诉讼法我也读过」。
陈椒华表示,陈耀祥反对调查,没有经过深入调查,NCC就被镜电视骗了,表面上是管理顾问公司的合约,但就是付给裴伟的报酬,「难道不违法吗?」且该管理顾问公司根本委身民宅,没人办公、没人住在里面,用没在经营的空壳公司,根本在掏空镜电视。
国民党立委鲁明哲指出,这已不是所谓「公司治理的议题」,而是全民都在看这争议,实际涉及执照存废问题,过往NCC不喜欢某电视台,人事案一审就将近1年,审镜电视就变成「只看这个法人」,要NCC评估暂停镜电视执照。
国民党立委傅崐萁质疑镜电视财务规画,NCC难道不用了解资金来源?陈耀祥则说,「这是镜电视要处理的事情,不是NCC要问的问题」,除非是到期没有增资、不能开播,最严重才可以废止执照,不希望走到这一步,因「若是撤照反而会引起事情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