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凱米颱風受災中小企業前半年免息優惠貸款

为协助凯米台风受灾企业复工复旧,经济部19日宣布,加码提供半年全额利息补贴,每家补贴上限50万元,即时回应需求,以使受灾企业尽速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经济部表示,受灾之中小企业及税籍登记业者,申请灾害复工贷款之贷款利率由2.72%调降为2.22%,前半年给予最高2.22%利息补贴,另周转金贷款100万元以内一律提供10成保证,可采简易评分表进行授信评估及核贷,各承贷金融机构将依据放宽后之融资优惠措施,协助取得资金。

经济部提供之灾害复工贷款包括「中小企业灾害复旧贷款」及「企业小头家贷款」,相关优惠共有四大措施。

首先全面调降贷款利率并提高保证成数,贷款利率调降为2.22%,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均提高保证成数至9.5成。其二是提供前半年利息补贴,前半年贷款利息(最高2.22%)全额补贴,每家补贴金额上限50万元,以全力协助受灾中小企业恢复正常营运。

第三则是小额贷款(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下)提高保证成数为10成,并采简易申贷方式办理。还有第四项措施是延长厂房、营业场所之贷款期间为最长20年(含宽限期最长5年),机器设备之贷款期间为最长7年(含宽限期最长3年),周转性支出之贷款期间为最长6年(含宽限期最长2年),以减轻还款压力。

经济部指出,受灾中小企业凡持有受灾地区直辖市、县(市)政府、乡(镇、市、区)公所、税捐稽征机关、经济部产业园区管理局或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经济部委托之辅导单位出具之受灾文件,或经金融机构调查属实者,皆可于遭受台风灾害之次日起半年内(即2025年1月24日以前)申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