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应落实广告“一键关闭”责任

本报记者 齐志明

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不明链接跳转导致的相关消费问题,包括:付款跳转链接与跳转后付款内容不同;链接点击后强制跳转到广告链接,甚至多次跳转无法回到初始页面;推送广告存在没有关闭选项按钮、需要计时才能关闭等问题;链接对个人信息进行过度索取;等等。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点击链接后跳转的界面与消费者的点击意图不符,是某些平台经营者不顾消费者的需求而强制弹出无关链接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因此不论是强行弹出无关链接、影响消费者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还是无序设置弹出、难以关闭,都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侵犯了消费者正常使用网络的权利。

针对存在的问题,中消协建议:经营者应当认真自查、主动整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切实落实广告“一键关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方应加强监管,建立“红黑榜单”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消费者在面对不明链接时须提高警惕,尽量不点击链接,在不小心误触或被强制弹出不明链接后,仔细甄别跳转后的信息内容,不要盲目进行操作。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07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