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差2秒!骑士抢快闯平交道挨罚6.7万 辩闪车反被打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骑士阿德(化名)去年8月间被检举违规穿越平交道,因而收到一张6万7500元的罚单,还要吊扣驾照12个月,他不满提出行政诉讼。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验检举影片之后,发现在阿德驶越平交道前2秒,背景声音就有警铃的声响,因此不采信他的说词,裁定驳回。
▲阿德自认没有违规穿越平交道。(示意图/VCG,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德去年8月间骑车行经台中市清水区海滨路铁路平交道,因违规穿越平交道被民众录影检举,事后收到一张6万7500元的罚单,还要吊扣驾驶执照12个月、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阿德不满提出行政诉讼,他强调,当时自己跟在一辆黑色汽车后面,汽车驾驶为了躲避另一名骑士而跨越车道,他直到汽车通过才发现前面有人,这才紧急闪躲,当时平交道的警铃还没有响起,是他闪躲时黄灯才亮起,因为情况紧急,如果紧急刹车可能会造成自身危险,所以他选择专注于前方。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则认为,依据检举影片看来,阿德是在警铃响起且闪光灯开始运作时,未减速绕过前方机车骑士,加速闯过平交道,显然不是「紧急闪避机车」,依法开罚并无不妥。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验检举影片,阿德的机车行驶至平交道前方停止线之前,闪光灯已经开始闪烁,他仍向左侧偏移超越前方骑士,接着背景声音明确录到警铃的声响,他还是继续前进驶越平交道,刚通过1秒平交道上的遮断器就开始下降。
法官认为,在阿德驶越平交道前2秒,闪光灯和警铃都已经开始运作,他应该暂停行驶,却还是继续前进,抢在遮断器放下之前通过平交道,符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4条第1款「警铃已响、闪光号志已显示,闯铁路平交道」之违规行为,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裁定驳回,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