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欠145萬不還!反追外甥女「25年壓歲錢」遭法官反駁狠打臉

外甥女向舅舅追债,结果对方反向她要多年前赠与的压岁钱及6岁前的抚养费用。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借钱不还的最高境界,是反指对方欠钱?台湾有女生要求舅舅还钱,事情起缘自舅舅多年前曾向母亲借190万元新台币,但只还了45万元,至母亲病重时要求还钱时他都不理会,现在母亲已离世,女生作为遗产继承人,要求舅舅归还剩下的145万元;不过,舅舅竟反客为主,列出多笔款项,包括25年来给外甥女的压岁钱、6岁以前的抚养费、向姐姐借钱投资后给予的红利等,指有关款项全是「债权」,已足够抵消欠款。惟舅舅的说法被法官一一驳斥,其中指出红包钱属于无偿赠与行为,不能抵消欠债。

案情指,范姓女子发现舅父在2008年10月时,曾向妈妈借了190万台币,事后只还了45万。妈妈现时已过身,但她前年在医院病重时,一度发讯要求舅舅归还145万,对方未有理会。范女是母亲唯一法定继承人,曾请律师发信要求舅舅还钱,同样未被理会,故向法院起诉追债。

没想到舅舅大举还击,反列出一些数目要求外甥女「还钱」,包括曾在外甥女1岁到6岁时养育她,曾购买贵价的日本奶粉、主副食等等,每月花费达5千元,一共花了30万台币。

另外,他连压岁钱都不放过,称过去每年都会给外甥女2千元的压岁钱,25年计合共5万台币,而且外甥女从英国留学归来时,他曾给过1万台币的红包,故光是压岁钱已有6万元。

此外,舅舅还提到过去曾向姐姐借钱投资,每月都会给她红利,5年来给了84万台币,他主张过去给姐姐的投资红利、合资购买生前契约、过去扶养外甥女的费用及利市全是债权,金额达143万台,足以抵消欠款,认为根本没欠钱。

不过他的说法被法官一一驳斥,指出红包属于无偿赠与行为,不能用来抵消债务,而且外甥女能拿出对话纪录等作证明,儿时照顾她的其实是外公和婆婆,曾照顾外甥女之说被当事人否认,其前妻也否认,难以确认为事实。同时他又无法证明和姐姐的投资契约及红利是基于什么投资项目,认为其主张无理,判他败诉必须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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