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市场》持股超过5%申报新规 5月10日上路

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1第1项大量取得股份之申报门槛,从取得已发行股份总额超过10%调降至5%,并自113年5月10日起施行。

柜买中心提醒上柜及兴柜公司股东注意,除股东个人持股超过5%需办理申报及公告外,若股东本人加计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义持有之股数占公司已发行股数超过5%者,亦应依规定办理申报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