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市场》上柜部分募资案 5月1日起申报
因应金管会自5月1日起委托柜买中心办理上柜公司未涉及对外募集资金之并购、私募补办公发及减资之相关案件,柜台买卖中心修订「受托办理本国及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申报案件规定」,并订定相关申报书件,上柜公司自5月1日起即可向柜买中心申报上述案件。
为缩短上柜公司部分募资申报案送件时程以提升行政效率,金管会自110年5月1日起委托柜买中心办理本国上柜公司及第一上柜公司合并发行新股、受让他公司股份发行新股、依法律规定进行收购或分割发行新股、私募有价证券补办公开发行及减少资本案件(不包括同时申报增资发行新股之减少资本案件),及前开案件申报生效之撤销、废止或变更等事项。
柜买中心表示,柜买中心已修订「受托办理本国及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申报案件规定」,并订定相关申报书件,上柜公司自5月1日起即可向柜买中心申报上述案件;柜买中心将依循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及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规定,办理前开申报案件之相关事项。
为便利发行人搜寻相关资讯,柜买中心已同步更新相关申报书表及附件于柜买市场业务宣导网站「公开发行及募集」专区,未来相关申报案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