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年齡 預告放寬上下限
食药署预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标准,并打开捐血年龄上下限,盼增加血库来源。捐血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新冠疫情期间国内数次爆发「血荒」,为稳定国内用血,加上考量高龄社会及符合国际趋势,食药署预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标准」草案,打开捐血者年龄上下限,原年龄限制为十七岁以上、六十五岁以下,改为十六岁以上、六十五岁以上可有条件捐血,各界若无异议将尽速公告上路。
据修正草案内容,未来六十五岁以上捐血者,应有二年内捐血纪录、七十岁以上民众若有意捐血,应取得医师同意;十六岁以上未满十七岁者欲捐血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体重限制取消过去依性别分类,改为除捐分离术血小板、白血球或血浆者,应达五十公斤,其他捐血者应达四十五公斤。
草案中,针对暂缓捐血对象,增订虫媒、食媒、血液传播相关传染性疾病、牙科手术及服用抗凝血药物;而应暂缓捐血有廿二大项目,包含患有活动性结核病、心脏病、消化道溃疡出血、肾脏病、感冒、急性感染、传染病、过敏疾病,及需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一年内曾刺青、七天内曾接受牙垢清除术、拔牙、根管治疗或植牙、七天内曾服用含抑制血小板或凝血功能药品者等。另,与可能爱滋病感染者发生性行为者,捐血限制从原本暂缓捐血期间二年,调整为一年。
俗称「狂牛症」的新型库贾氏症曾于一九八六年在英国爆发,原捐血标准规定,曾在一九八○年至一九九六年间在英国输血,或曾至英国待超过三个月者,以及一九八○年后于欧洲待超过五年者不得捐血,因监测英国、欧洲库贾氏症风险大幅低,此次取消该限制,但如果二亲等内有罹患遗传性库贾氏,或医源性曝触库贾氏病风险个案,则不得捐血。
食药署副署长王德原表示,捐血者健康标准自二○○六年发布以来,仅二○一八年提出修正,但当时无法凝聚各界意见未调整标准,此次修正参考世界卫生组织与各国指引,加上台湾迈向超高龄化社会,盼此次修正能扩大捐血来源补足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