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影片学的!」 国小表兄弟联手性侵7岁女童

儿童无法自行分辨媒体视听内容是否合适,却有着强大学习力与好奇心,父母应避免让孩子接触到「儿童不宜」的事物,以免「有样学样」酿祸。(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一对兄弟指控在6年前,分别就读国小5年级和3年级时,对当时表哥母亲照顾的7岁女童,模仿A片情节多次猥亵、性侵;女童直到国小6年级上性教育课程,才知道原来自己遭遇性侵,告知老师爸爸报警。彰化地院少年法庭裁定表兄弟2人训诫监护人并须赔偿受害女童及其父亲共55万元精神抚慰金

判决书指出,受害女童因为父母离异,负责抚养她的父亲开货车工作又相当忙碌,在2008年尚就读国小1年级时,被交由爸爸的女性友人照顾,平时就寄住在保母家,父亲放假才会把她接回,受托照顾时间长达2年。

没想到在这段期间里,保母就读国小5年级的11岁儿子,竟和9岁、就读3年级的表弟,在偷看A片后拉着女童模仿影片情节,不但对她抚摸、亲吻、猥亵,甚至要求她帮忙口交、性侵得逞。女童直到国小6年级学习性教育课程后,才晓得自己小时候经历是遭到性侵,告知老师和父亲后报警提告。

被指控的表兄弟都坦承当年犯行,表示都是「看影片学的」,但供称当时只是好奇、觉得好玩才会模仿,不知道是犯法行为,警察找上门后才知道事情严重性,事后也相当后悔。因2人犯案时年纪还小,少年法庭裁定训诫及假日生活辅导不料双方父母谈不拢和解金,受害家属又提起民事诉讼。

少女父亲表示,女儿遭到性侵后身心严重受创,他也因为内疚受到极大的精神折磨,要求表兄弟的父母应连带赔偿他和女儿各30万、50万元。法官审理后,认为表兄弟的父母确实监督不周,判两兄弟的监护人应赔少女40万、她的爸爸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