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同意股东行动主义正当性 外资股东:十分欣慰

▲可成科技。(图/翻摄自可成脸书粉专)

记者高兆麟/综合报导

可成(2474)日前对其子公司转投资之镱钛(4163),发起股东行动主义,为保护股东权益发声举旗,要求镱钛股东投票反对镱钛的股东常会五项议案,其中包含反对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股利政策。

可成的外资代表王亚伦对于可成亦以实际行动同意股东行动主义的正当性,表达十分欣慰,并督促当公司董事会决策决议时,要以维护股东权益为优先考量。

从一开始可成对于提案的外资股东质疑与不谅解,甚至于期间,可成对外资股东代表王亚伦进行毁谤提告,到今日,可成也同步成为股东行动主义的举旗者,这的确是台湾公司治理在股东行动主义实践落实下的指标性案例。

王亚伦是台湾史上第一个外资股东提案的发起人,同时也创下前所未有的纪录,两大国际投票建议报告ISS (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 和Glass Lewis一同表达对外资提案的支持。

王亚伦强调,今年针对可成的提案获得出席股东票数的30.37%赞成,已是相较于日本或韩国等其他亚洲国家的股东提案所获得的票数来的多,对比支持可成而反对股东提案的人数比例为39.55%,两者已差距不远。

能有这样的成绩,王亚伦感谢外资机构、国内法人与散户,投票赞成股东提案,对股东行动主义的支持。只有持续监督,让可成董事会与经营层,以全体股东最大利益行之,是股东行动主义的核心精神,也是我们持续努力推动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