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狂抓超速 事故仍難降

新型减速标线 地方各自为政 制表/周湘芸

各地近年为防止超速引发交通事故,祭出科技执法,举发件数年年攀升,看似抓到许多民众违规,但近年因超速或未依规定减速所致的事故数,却未明显下降。专家认为,若要让驾驶人减速,以维交通安全,不仅速限标准要因地制宜,更要搭配交通工程、强化教育,否则治标不治本。

根据警政署统计,近年「超出速限六十公里以下」的举发总件数,从二○一八年的二九五万余件、二○一九年三一三万余件、二○二○年三一六万余件、二○二一年三五七万余件,到去年已增加到三六二万余件,仅次于「违规停车」。

但根据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统计,近五年因超速失控或未依规定减速酿成的汽车事故未明显下降。二○一九年为一○六三件,随后二○二○年至二○二二年,每年平均件数为一二六五件;未依规定减速酿成的机车事故平均每年多达四千多件。

台湾交通安全协会副理事长林志学说,现行科技执法取缔件数多,不代表抓得正确,要仰赖执法降低事故率,不仅要设对位置、也要设对速限。例如在不同道路状况,不代表超过相同的速限代表危险,应透过自由车流的「八五分位」订定不同路段的合理速限;他解释,若某路段八成五用路人能以时速六十公里平安通过,速限就应设为六十公里,即便速限再往下调,对降低事故率也不会有太大帮助。

此外,交通工程也应配合改善。林志学表示,除减速标线,政府也可在市区道路设置减速堆或减速台,路幅较小路口做擡升,或将道路设计为蛇形蜿蜒,也可增加路侧停车格等,迫使行驶车辆降速等。全国汽车驾驶人权益联盟理事长刘鸿樟说,政府这几年不断透过执法手段解决各种交通问题,却未落实教育,工程改善也来不及因应,再多执法只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