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被民进党除名5年内不能再入党 童仲彦:感谢党栽培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针对台北市议员童仲彦家暴案,民进党在8日下午的常会决议建议「除名」处份。发言人王闵生说,依据党内内规,童若开除党籍确定,至少7年内无法代表民进党参选公职。对此,童仲彦回应感谢民进党曾经对我的栽培,今后将以认错、反省、忏悔、赎罪、报恩的心情工作,加强选民服务

童仲彦表示,很感谢民进党曾经对的栽培,今后将以认错、反省、忏悔、赎罪、报恩的心情,好好来做好我的工作,对于曾经支持过我的中正万华将近2万名选民,我要用接下来的时间报恩,一天当作两天来用,加强选民服务,继续认真问政。虽然自己现在不是民进党,是无党籍,但服务跟问政只会加倍,不会打折,再次感谢民进党对我的栽培,我会认错反省忏悔,以赎罪心情报恩。

民进党下午召开中常会,针对童仲彦家暴案,中常委听取调查报告后,决议将本案移送中评会议处,并建议予以除名之处分。根据民进党发言人王闵生转述,组织部主任李政毅在常会中报告童仲彦案的调查结果,为维护党声誉,建议中常会移送中评会,并予以最严厉处分;与会者都没有异议,迅速通过建请党纪处分案。

王闵生说,依据党内内规,遭除名处分者需5年后才得再入党,即使童仲彦重新入党,2年内也不得参加公职选举。因此童若被开除党籍确定,至少7年内无法代表民进党参选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