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中校欢送趴找女公关 揪上尉一起狂欢下场惨了

长官欢送趴找女陪侍,空军上尉一起狂欢遭判记1大过确定(示意图,达志影像)

空军前政战处长张姓中校去年离职欢送会聚餐后,找空军齐姓上尉等人一起续摊,包厢内有女公关陪侍,军方将张男处分大过1次并加计记过1次处分,齐男遭大过1次惩处,齐不服提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最高行政法院认定军方处分核无违误,驳回上诉,判他败诉确定。

空军勤务大队部齐姓上尉基地勤务官,去年8月24日晚上前往有女陪侍的场所,直至隔天凌晨3点多才离去,国防部空军司令部认为他涉足有女陪侍之易肇生危安场所,处分大过1次惩罚,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他说自军校毕业,素行良好,勤勉工作,服役迄今4年余,记功4次,嘉奖6次,除本案外无惩罚纪录,且当天消费额度显超出他日常消费习惯,他实迫于无奈,主观上不存有违法之意识。

他说,本案之所以肇生,是中校长官主动要求续摊,其他人或迫于长官要求,或酒醉而一同前往,他因提供车辆,更无法拒绝,有可悯恕之处,况除处长外,其他人包括他都没有与女陪侍有任何互动,军方未区分首从,对于他服勤表现更未审酌,处分有裁量怠惰之违法。

但空军勤务大队认为,他身为资深军官干部,非缺乏社会经验,对于事理应具有成熟之判断能力,并深知军纪要求,其见包厢内有女公关陪侍,在未受有外力控制且意识清楚之情形,当下未立即制止或选择离开,反而一同欢唱至凌晨3时方离去,大过1次惩罚,并无裁量滥用情事,难认有违比例原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定,齐男是资深军人,对于离营相关规定知之甚详,却未能谨守本分,知法犯法,涉足有女陪侍之易肇生危安场所,已影响军人形象,致斲伤军誉,军方大过1次之处分,落实军纪兼顾警惕效果,而采取记大过惩罚之作法,法院自应予尊重,判决驳回其诉讼,他提上诉,遭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