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水管破裂酿淹水毁损6车 法官判台水免赔理由曝光

洪男认为台水公司的水管破裂导致淹水,淹坏6辆汽车,桥头地院民事庭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驳回洪男的求偿。(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一名洪男主张2021年11月的台湾自来水公司的水管破裂,导致冈山省道淹水并淹坏停放在路旁汽车检验厂、营业所前的6辆汽车,洪男向台水公司七区处求偿121万8000元。台水则认为,淹水后已经派人尽速修复,且这只是部分地区积水。桥头地院民事庭审理后,认为洪男提出的证据不足,驳回洪男求偿。可上诉。

洪男告台水公司侵权,请求台水对侵权行为赔偿。法院调查,洪男提出的照片无法看出台水的水管破裂导致损坏6辆汽车,包含宾士与宝马(BMW)等品牌汽车。虽然新汽车公会有函复大岗山给水厂,洪男向公会提出汽车泡水,请求公会收购与鉴定,公会拒绝收购。但这无法证明汽车有经过泡水且公会同意赔偿的情形。

台水则提出,大岗山给水厂蔡姓技术士于2021年11月16日到场查看,现场水痕高度约50公分,小客车只有轮胎有泡水痕。之后蔡于2022年2月8日会同洪男勘查时,洪男只带了4辆车的钥匙,发现4辆车的水渍都已经干掉了,其中3车地垫有脏污,其中1车的驾驶座座垫有污渍,无法判断是否为泡水导致毁损汽车。

对于洪男要求台水公司赔偿6车共120万元,及委托汽车公会鉴定而支出的鉴价费用1万8000元,计121万8000元。桥头地院民事庭审理后认为,洪男提出的证据无法证明汽车损坏是因淹水所致。且洪男声请桥院到现场会勘汽车状况,法官以为,不能从现况去推断是否为泡水导致损坏,因此不必再会勘。

根据判决,洪男依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洪男要求台水公司赔偿并无理由,桥院驳回洪男求偿。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