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豪宅漏水 法官认特定天候判免赔

高雄易姓女董座花3120万元向张姓女子买下寿山旁一户屋龄10年的百坪豪宅,交屋遇大雨就发现多处漏水,协调不成便提告求偿54万元。高雄地院审酌第三方鉴定结果,认定漏水属于「特定天候条件下的漏水瑕疵」,判张女完全免赔,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易姓女董座花3120万元向张女买下寿山旁一户屋龄10年的百坪豪宅,岂料交屋遇大雨就发现多处严重漏水,易女和张女协调不成、提告求偿54万元。高雄地院认定漏水原因为西南气流强大风压加上长时间降雨,属于「特定天候条件下的漏水瑕疵」,判张女免赔,可上诉。

易女2021年5月斥资3120万元向张女买下鼓山区一处19楼百坪豪宅,入住3个月后发现书房、窗户及更衣间、主卧室都因为大雨出现严重渗漏水。

易女主张,交屋时已存在漏水瑕疵,但张女强调自己住了10年都没漏过水,交屋前也历经多场大雨,若有问题,易女当时就会发现,可见漏水情形是在交屋后才发生。法官调阅鼓山自动气象站2021年间的逐日逐水量资料,发现易女交屋后便历经密集的下雨天,累积雨量单月最高曾达869.5公厘。

「建筑师公会鉴定」结果显示,该建物所有窗户均未发现明显可构成漏水条件的迹象,漏水时正好为卢碧台风来袭,带来强降雨及风势。风势又受寿山山坡地形压缩造成地形效应,导致位于19楼的豪宅风压放大1.5倍。

法官强调,建物所有材料自建筑物完成日已开始老化,但易女的房屋因为西南向强烈气流形成强大正面风压、伴随长时间强降雨两大因素,导致渗漏水,属「特定天候条件下的漏水瑕疵」。

法官认为,相关调查证据均不能认定豪宅交屋时存漏水瑕疵,易女的推论和质疑并无实据且与事证不合,最后驳回易女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