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期...达特定天数才会赔

依据《长期照顾保险单示范条款条文》规定,「长期照顾状态」是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诊断判定,符合生理功能障碍或认知功能障碍二项情形之一,其中生理功能障碍,是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临床专业评量表诊断判定达X个月以上(不得高于六个月)。

另在认知功能障碍的部分,则是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诊断判定达X个月以上(不得高于六个月),仍为持续失智状态,且依临床失智量表(CDR)评估达中度(含)以上者。综上所述,依法规定免责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有些保险公司销售的长照险保单条款规定「免责期间」是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诊断确定为长期照顾状态之日起算,持续达90日之期间。换句话说,保户如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且符合长期照顾状态达一段时间,且未能复原,至免责期满后,保险公司才会给付保险理赔金。

目前各家保险在保险商品设计上略有不同,因此相关权益仍得视保单条款而定,保险业者建议,民众在购买保险时,应先检视并理解保单条款,抑或咨询专业人士,为自身权益好好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