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清洁工刺死板模工「刀插胸口」 法官认无杀人犯意轻判

去年7月高雄市左营区美术馆一处豪宅工地内,陈姓板模工和黄姓板模工发生口角,陈男持折叠刀一刀插进黄男胸口,黄男经送医后抢救不治。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认陈男刺一刀后并未「追杀」,应无杀人犯意,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8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去年7月高雄市左营区美术馆一处豪宅工地内,陈姓板模工和黄姓板模工发生口角,陈男持折叠刀一刀插进黄男胸口,黄男经送医后抢救不治。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认陈男刺一刀后并未「追杀」,应无杀人犯意,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8年,可上诉。

去年7月16日下午,陈男不爽黄男骂他的上司,为了帮上司出一口气,在工地发生口角争执。

当时黄男先动手推陈男,陈男便拿出折叠刀朝黄男攻击,黄男出手阻挡、前臂遭刺伤,陈男见状再补一刀,朝黄男胸口刺去,慌乱中陈男骑车逃逸。

当时黄男倒地,胸口大量流血,同事见状立刻叫救护车、将人送医急救。黄男到院后没多久便抢救不治。当晚警方循线在凤山区一间网咖将陈男查缉到案,在他身上找到犯案工具,依杀人罪移送。

验尸报告指出,黄男胸部伤口深达9.5公分,因刀伤刺入胸骨、心包膜、心脏,导致心包填塞、大量血胸及气胸(右肺塌陷)。

开庭时,陈男坦承持刀杀人,但强调原本只是想伤害教训黄男一下,黄男刚好手平举,刀子才会刺向他的胸部。法官认为,陈男出手的第一刀并非朝要害部位刺,加上黄男受伤倒地后,陈男也未继续上前追杀,应无杀人犯意,改依伤害致死罪判8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