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窗帘会吊死小孩」!学校包庇导师霸凌 高雄教育局出手了

凤山区一所国小导师不当体罚并言语恐吓学生,遭数十名家长连署撤换班导。(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高雄市凤山区一所国小导师,不当体罚并言语恐吓学生,遭数十名家长连署撤换班导,经过教育局调查,结果确认霸凌属实,决议解聘该名教师且1至4年内不得聘任。不过教评会至今仍包庇此教师,应该停聘教师却轻轻放下,让教育局要求该校解聘教师,若仍有包庇行为将依法提教育局教师专业审查会审议,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人本基金会去年12月陆续接获家长投诉,发现凤山区某国小班导师涉及不当管教,除不当体罚造成学生受伤,还曾在上课过程恐吓小孩,包含教导低年级学生「刑」字有刀,能切开身体、窗帘会吊死小孩等,也曾有学生上课过程想上厕所,却被该教师全班公审「膀胱有问题」,造成不少学生身心灵受创。

照理来说,教育局7日就已经召开调查,并已确定教师霸凌事实,校方及教评会应该依法解聘该教师,但教评会仍包庇该教师,不但未解聘,更让此导师继续待在校园,引发家长不满,25日前往该国小抗议。

教育局表示,有关「某国小教师不当管教调查案件,教评会应依教师法14条及15条审议解聘该师」一案,教育局表示,已多次要求学校务必依法解聘教师,并依教师法第26条第2项规定,请学校重新召开教评会审议。若审议结果仍与调查报告建议之解聘项目不符,将提教育局教师专业审查会审议,并追究学校行政责任。

教育局说,考量受害学生年纪尚小,调查委员包含律师、儿少精神科医生、校方教师,以及家长代表。经调查委员共同认为,申诉对象年纪尚小,身心发展仍未成熟,对比该教师的管教方式,确实有「言语霸凌」、「肢体霸凌」的长期现象,导致多位学生在身心科诊断出恐慌、做恶梦、忧郁症等症状。

调查报告也提到「该师对学生展现暴力,程度已达涉犯刑法强制、羞辱之行为」,「长期漠视疏忽学生之身心基本需求与照顾,让几乎无自理能力学生须独自面对困境」,「长期以恐吓方式管教,造成学生极大之恐惧与价值观混淆」,依照校园霸凌防制准则,判定该师确有霸凌事实,且行为重大应予解聘。

教育局说明,学校5月21日第一次召开教评会时,调查委员也受邀列席说明调查过程及结果,但教评会仍做出不通过该师解聘之决定,明显与调查结果内容相悖。教育局依《教师法第26条第2项》之规定,退回教评会决定,并要求学校重新开会审议。

教育局强调,若学校的复议结果仍与调查报告建议解聘不符,将依法提教育局教师专业审查会审议,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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