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京华城土地生变高院发回更裁

台北地院23日就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左图)延押案开庭,沈坐着轮椅出庭。而北检昨日第9度提讯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右图)。(姚志平摄)

台北地检署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涉嫌配合威京集团给予京华城容积奖励20%,图利威京集团111亿7023万6000元,属于不法利益,向台北地院声请扣押京华城子公司鼎越开发所有的京华城土地获准,鼎越不服提起抗告,高院23日将原裁定关于准予扣押第三人新光商业银行所有不动产部分撤销,发回北院。

此外,北检声请延押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北院昨提讯沈,检辩激烈攻防3个半小时,法官谕知沈还押,预计下周一裁定是否延押。北院今另将就北市议员应晓薇延押案开庭。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本案兴建中的办公大楼虽经北市政府核准容积奖励率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2项所定「必要时」得扣押第三人财产之要件,原裁定未详予说明,尚有违误。

高院指出,纵使依检察官声请意旨认为柯文哲、彭振声为京华城公司实行图利违法行为,然京华城公司与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何以属于刑法第38条之1第2项第3款所称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适说明其认定之理由及依据,亦有违误,认为抗告有理由,裁定此部分撤销发回。

此外,北检昨第9度提讯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厘清并巩固他与柯文哲涉嫌图利威京集团事证。北院则在下午召开沈庆京延押庭,检察官仍强调,仍有多名共犯或证人目前任职威京集团,沈为该集团主席,对集团员工具有实质影响力,且有证人和潜在被告未到案,若未延押,恐使案情隐晦不明之危险骤升。

但沈的辩护律师主张,沈庆京身体状况不佳,又高龄77岁,实无偷渡逃亡可能,亦可以限制出境、出海方式取代羁押,且图利罪的构成要件为明知违背法令,沈在京华城案的作法何来违背法令?故不构成图利罪;另检方指控沈涉犯行贿罪,属于轻罪,请求法官审酌沈羁押要件,作出裁定。

由于沈庆京辩护律师之前替沈向北院声请具保停押遭法官驳回,律师昨也具状向高院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