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 陆网友「翻墙」遭罚千元 被控「建立非法定信道国际联网」

香港01报导,「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一则来自韶关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书。被处罚人朱某某由于「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有违《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公安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

网传消息指,朱某某真名为朱云枫,他用自己的手机安装翻墙软件蓝灯(lantern Pro),连接到自己家的宽频网络「翻墙」上网,最近一周登录487次。另有网传的一张「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图片显示,来自重庆的黄成成也因为「翻墙」,同样被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遭重庆市公安局于1月4日中午传唤调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计算机(按:电脑)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则规定,违反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人民币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