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未补提连署人名册 陈致中罢免案不成立

陈致中。(资料照/记者吴世龙摄)

记者蔡文铃台北报导

高雄市议员陈致中遭报复性罢免,然而因连署未达标,中选会25日宣布,陈致中罢免案不成立。由蔡新民先生领衔提出高雄市议会第3届第10选举区议员陈致中罢免案,因提议人之领衔人逾期未补提连署人名册,中选员会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3条第2项规定,于25日宣告该罢免案不成立。

中选会表示,蔡新民先生于109年11月2日向高雄市选举委员会提出连署人名册,经高雄市选举委员会于109年12月9日函报连署人名册查对结果,连署人数计2万9018人,依法删除人数1万3373人,符合规定人数1万5645人,未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1条第1项连署人数应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即2万8,062人以上)之规定,该会爰于同日函请蔡新民先生补提连署人名册,补提期间自109年12月13日起至109年12月22日止,因蔡新民先生逾期未补提连署人名册,爰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3条第2项规定宣告该罢免案不成立。

中选会说明,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3条第2项规定,罢免案连署人名册,经查对后,如不足规定人数,由选举委员会通知提议人之领衔人于10日内补提,届期不补提或补提仍不足规定人数,选举委员会应为罢免案不成立之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