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总预算持续卡关 卓荣泰:若不得已将思考是否声请释宪

▲行政院长卓荣泰。(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遭到在野党挡下,昨日院长韩国瑜召集朝野协商破局,持续卡关。行政院长卓荣泰今(18日)赴立法院备询前,于脸书重申行政院对于预算案编列的基本原则,强调立法院必须遵守《宪法》、《预算法》,不能违法要求行政院编列任何预算,「否则此例一开,接踵而来的是无止尽侵犯行政权」。他也表态,面对目前的僵局,若不得已行政院必须思考是否将依法声请释宪,请宪法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

卓荣泰说,昨日总预算案协商无法取得共识,虽然遗憾,「但我仍然相信,朝野能够在好的气氛下,为福国利民的政策、为地方建设做最好的考量」。

卓荣泰也再次向国人重申,行政院编列年度总预算的法律立场与基本原则。第一,《宪法》第 70条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换句话说,按照《宪法》第70条的精神,制定、编列预算是属于行政院的行政权,立法院不得提议增加,这样的规定难道是立法委员可以经由「提议」形成「决议」?或经由「提议」修订成「法律」来增加预算吗?法律「举轻以明重」的原则浅显易懂;行政院是宪政机关,断不可违反宪政原理与精神,立法院亦是如此。

第二,《预算法》第 91条规定「立法委员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岁出或减少岁入者,应先征询行政院之意见,指明弥补资金之来源;必要时,并应同时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卓荣泰表示,两院之间过往或有可比拟的相关案例,但皆是在立法院内部朝野有共识,且征询行政院取得双方合意,确认资金来源无虞后的依法行为,无可厚非。但本件争议显未履践征询、确认资金来源或并同时提案修法必要之程序,难谓合法,要行政院如何依法?

第三,行政院有严守财政纪律的责任,也必须确保预算的完整性,才不致产生排挤效应,否则国家难以落实对全体人民的照顾政策。

卓荣泰强调,对于明年度原住民的禁伐补偿预算,行政院并非一毛不编。行政院会持续考量国家财政,循序渐进。而行政院的原则与立场很清楚,也只有一项:未来立法院必须遵守《宪法》、遵守《预算法》,不能以违宪、违法的任何程序,要求行政院编列任何预算。

卓荣泰指出,否则此例一开,接踵而来的是无止尽侵犯行政权的各种行为。只要获此共识,解开明年总预算的解方,就在立法院韩院长所主持的协商会议中。

「朝野协商的过程固然有退有进,但行政院对人民照顾和产业发展的承诺,一定会力图前进。」卓荣泰说,面对目前的僵局,若不得已行政院必须思考是否将依法声请释宪,请宪法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我相信,团结的台湾,就是最好的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