诓回收再利用租工厂弃置废弃物 2黑心商海削近亿被求处重刑

▲桃园地检署指挥保七总队、桃园市环保局于去年12月在杨梅区查获邱姓、邓姓被告租用民间工厂堆置废弃物,环局稽查人员现场搜证。(资料照/保七总队提供)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地检署去年底指挥保七总队、环境部环管署北区管理中心、桃市环保局等单位在杨梅区查获邱姓、邓姓男子涉嫌对外声称拥有废塑胶再利用许可文件,可合法从事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招揽废弃物处理业务,却私下将废弃物堆置在租用厂房、土地弃置,居中牟取近亿元不法利益;桃园地检署侦结依诈欺、废清法等罪嫌将邱姓、邓姓男子提起公诉,并向法院声请没收其等近亿元之犯罪所得,因邱、邓2人到案后推诿卸责且犯后态度不佳,检方向具体求刑4年8月,以资儆惩。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李柔霏接获情资后,指挥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环境部环境管理署北区环境管理中心、桃园市环保局共同侦办43岁邱姓男子、45岁邓姓男子等人为某环保公司负责人,为获得高额不法利益,对外宣称领有废塑胶再利用许可文件、废弃物清除许可,可合法从事废弃物之再利用,而广为招揽废弃物处理业务,实则将收集废弃物,在杨梅区杨湖路、中兴路等地区堆置在租用厂房、仓库或土地上弃置,未为任何再利用与合法处理,甚至在堆置容量饱和后,再外运至另行承租之宜兰县冬山乡厂房弃置。

▲桃园地检署指挥保七总队、桃园市环保局于去年12月在杨梅区查获邱姓、邓姓被告租用民间土地堆置大量废弃物。(资料照/保七总队提供)

案经桃园地检署执行搜索并向法院声请羁押邱姓男子,法院虽裁定交保,但桃检检察官提出抗告,终将邱姓男子羁押,并查扣大货车1辆、曳引车5台、房产2栋、土地6笔、环保公司名下帐户;桃检还查出同案邓姓男子等人堆置之废弃物体积高达10,324.618立方公尺,重量达3,758.161公吨,其犯罪所得高达9,865万1,726元,造成土地所有人损害非轻,更造成国土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检方侦查终结,对被告邱姓、邓姓男子依诈欺、废清法等罪嫌起诉,并向法院声请没收其等近亿元之犯罪所得;此外,因邱、邓2人到案后推诿卸责且犯后态度不佳,检方向具体求刑4年8月,以资儆惩。

桃园地检署强调,保护自然生态,让环境永续发展,为桃检致力之目标,业者切勿以合法之名,行非法之实,吁请业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