暌违10年 桃园开放市民捡漂流木

桃园市农业局宣布,睽违10年再次开放桃园市民至沿海指定范围捡拾漂流木,直到中央气象署下次发布陆上台风警报或豪雨特报为止,图为桃园海岸漂流木示意图。(桃园市海管处提供/蔡明亘桃园传真)

桃园市沿海地区易有漂流木堆积,农业局宣布,暌违10年再次开放桃园民众至指定范围捡拾漂流木,直到交通部中央气象署下次发布陆上台风警报或豪雨特报为止,民众自由捡拾漂流木的大小、长度与重量皆有限制,且仅限在籍市民捡拾,注意事项多,提醒民众注意。

台湾多地形陡峻山区,且台风、豪雨或地震等天灾频繁,导致竹木易沿溪河流至出海口,及潮汐作用将竹木堆置于海岸形成漂流木,影响环境美观,且易搁置海岸废弃物造成环境脏乱。

农业局林务科长吴秀真表示,日前林业署与海管处来文通知,桃园沿海有漂流木可提供民众捡拾,经了解上次开放已是约10年前,故依《森林法》公告开放桃园市民自由徒手捡拾,范围包括大园区内海墘段许厝港沙滩、新屋区笨子港段榕树下小段南圳南沙滩,以及芦竹、大园、观音及新屋4区,分别编号1101、1105、1106、1109保安林,详细范围可至农业局网站查询。

桃园市民若前往捡拾漂流木,需注意漂流木不得裁切,且单支规格需符合末径小于20公分、长度2公尺以下或单支重量50公斤以下。若捡到具有国有、公有、私有注记、烙印者,应通报新竹分署保管,另若拾得无国有、公有、私有注记或烙印的漂流木,民众可至大溪工作站申请登记搬运。

吴秀真说,民众捡拾漂流木多为制成艺术品居多,除自用非营利用途外,应依规定记录种类、数量、出处及销路,并申请登录台湾林产品生产追溯系统,取得条码后再行贩售。不过若捡到的漂流木仅属自用且徒手搬运者,免经漂流木检查和登记程序,可自行搬回利用。

吴秀真提醒,桃园海岸与保安林漂流木仅限在籍市民捡拾,民众前往应携带身分证件,不具桃园市民身分及未按公告规范区域、期间捡拾者,得报当地警察机关依违反《森林法》及《刑法》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