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拟动用院际调解!刘静怡提马英九点名「乔王」:没失智记得吧

前总统马英九。(资料照/范扬光摄)

行政院已就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宪法诉讼法》修正案,提出覆议,国民党表态否决且不邀请卓揆报告,而民进党秘书长林右昌透露,赖清德总统可能会在覆议案遭否决后,启动院际协调。前大法官被提名人刘静怡表示,用院际调解权对抗恶法,又是北韩法学见解?乔王没失智应该记得,上一个在法院用院际调解权的是前总统马英九。

《宪诉法》修法引爆国会朝野冲突,行政院提出覆议,国民党团表态将予以否决,不会邀请卓揆来报告。林右昌昨透露,覆议被否决后,可能会是赖清德启动「院际协调」的时间点,因为政院已经穷尽宪政手段,仍无法与立院协调,届时总统比较有空间与正当性进行协商。

对此,台大国发所所长、前大法官被提名刘静怡在脸书发文,「院际调解权」是用来「对抗恶法」的喔?又是北韩法学独创见解吗?刘静怡也酸,「上次在法院里用到这个宪法规定的总统,可是马英九吧?乔王若没失智应该都还记得吧」。刘也再发文,贴出相关报导指二审是马英九唯一一次有罪判决,「到底是多没招了,才需要用到这种盲肠条文?」

刘静怡所指的马英九有罪判决,是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综合报导资料显示,北检指控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明知调查司法关说案的「100特他61案」并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泄漏侦查中秘密、柯建铭个人资料及通讯监察资料给时任阁揆江宜桦、府副秘书长罗智强等人。马主张,当时是立法院长、在野党立院大党鞭、法务部长、高检署检察长涉及集体关说司法,总统依宪法执行职务。

后台北地院一审认定马英九行为构成刑法泄密罪要件,但审酌马英九是依宪法第44条行使专属总统的争议调解权而阻却违法,做出无罪判决。但高院二审认为,马英九教唆时任检察总长黄世铭交付的资料,涉及柯建铭涉嫌教唆伪证、司法官关说案,也包括前法官陈荣和等件,内容无关五院职掌,认马泄密事证明确,改判有罪。高院更一审则认定马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判决无罪确定。